昨日,北京市醫保局發布《關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通知》, 通知表示,為確保人民群眾平穩度過感染高峰期,本市對醫療保障相關政策進行了優化調整。其中,參保患者在本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病毒感染及11類疑似癥狀的相關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90%。
北京市醫保局表示,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本市對醫療保障相關政策進行了優化調整。
在住院報銷方面,通知指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在門急診報銷方面,本市參保患者在本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11類疑似癥狀(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的相關的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90%,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通知還明確,由于政策調整,參保患者在本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按照既往醫保政策給予報銷,產生的報銷差額,市醫保局將于4月份根據醫療機構上傳的(1月8日至3月31日期間)參保患者就診信息,通過信息系統進行自動補差處理,補差費用將直接撥付至參保登記的個人委托代發銀行賬戶,參保人員無需自行申報。
此外,參保患者在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門急診費用,按照其他乙類傳染病醫保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