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3月11日電(梁建強、連迅、李曉笛)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日前接受新華網專訪表示,人民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關,積極保障長江保護法有效實施,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修復,打造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協同共治大格局。以下為訪談實錄:
新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請問湖北法院在全面落實長江保護法、推動長江生態環境大保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游勸榮:長江保護法是國家第一部有關流域保護的專門立法,是“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基本法。在長江保護法實施的過程中,湖北法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臺了一系列司法政策。長江保護法是一部國家基本法,為保障其在司法審判中得到很好的貫徹實施,我們制定了一些相應的制度規定,幫助我們把法律規定具體化,為辦案實踐中使用該法律提供了制度保障。除此之外,我們還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共同編纂《<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理解與適用》一書,對長江保護法的全部條文做了詮釋,并結合司法實踐的要求進行具體化解讀,為法律的實施提供了非常好的保證。
二是根據長江保護法的原則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辦理了一批司法案件。包括保障十年禁漁、嚴禁非法捕撈、非法采砂、非法獵捕、不正當排污等等違法行為。從2021年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類案件18150件,審理檢察機關和相關社會組織提起的各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849件,共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案件70余件。這些年來,湖北法院有10個案件入選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11個案例入選環境資源審判領域的典型案例。
三是在司法辦案中推進長江生態修復。在日常辦案當中湖北法院特別注意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恢復性司法措施的落實。我們采取了很多辦法,比如“補種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責任承擔方式,做到“辦理一個案件,修復一片生態”。這些年,我們責令補植樹木37355株,還有放流魚苗1715萬余尾,這些都是恢復性措施的典型表現。
四是推動了長江大保護的共治大格局。我們在這一塊做了三個方面的努力。一是跟江西、湖南、河南、陜西、重慶等省市法院搭建長江中游城市群、環洞庭湖、環丹江口水庫、秦嶺沿線、三峽生態長廊等多個跨省環境保護司法協作平臺。二是指導省內的三大都市圈、漢江流域、清江流域、環梁子湖水域等重點功能區法院建立審判協作機制,在審判工作中統一司法。三是聯絡長江流域的相關管理機構與法院機關合作,形成共治格局。
此外,為推動長江大保護提供智力支持,湖北法院已經連續三年舉辦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論壇吸引了全國各地,特別是長江沿線環境保護的司法工作者、行政管理工作者、行政執法工作者、理論研究的同志一起來關注、來研究長江大保護的法律理論和實際問題。論壇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促進了一些長江大保護當中司法實踐問題的解決,團結和培養了一大批的人才,社會關注度越來越高,國際影響力也不斷增強,長江大保護司法品牌不斷擦亮。
新華網: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您覺得在推動具體實施中覺得還存在哪些問題,有哪些具體的完善長江保護法建議?
游勸榮:為了保證長江保護法更好的實施,為“共抓大保護”,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我將積極推動長江保護法出臺配套立法,完善司法協同機制。同時推動設立一個跨行政區域的長江生態法院來管轄整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案件,以此保證長江保護法能夠統一實施。還要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共抓大保護”的良好氛圍,為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