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徐寧
近年來,野豬、老虎等野生動物傷人毀物事件不斷發生,如何才能有效防治?
野豬侵入高鐵聯絡線與列車相撞,引發設備故障停車;野生東北虎進入村莊,造成村民受傷;玉米地被野豬糟蹋;魚塘里的魚苗被鸕鶿吃得干干凈凈……野生動物闖入日常生活場所的話題頻頻引發公眾關注和討論。野生動物頻刷“存在感”,從側面說明我國生態保護成效顯著。可另一方面,野生動物毀農田、闖民宅、傷群眾,給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山區和偏遠地區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
當前,絕大部分侵襲農田的野生動物都受法律保護,不能隨意捕殺,只能以驅趕為主。面對野生動物對自身生活、產業的侵害,不少群眾只能用土辦法加以防御,勉強減少損失。有受訪群眾表示,為了防止野獸啃食莊稼,他們扎稻草人、放鞭炮、敲鑼,想方設法驅趕它們,但是效果都不盡如人意。
要緩解人與動物爭地矛盾,就必然要厘清“誰進誰退”“從哪方面進,從哪方面退”的問題。要看到,人與動物和諧共處,不僅僅需要人保護動物,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樣不可忽視。在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失和傷害面前,如果只讓群眾承擔損失,損害的就是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強化生態保護與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之間,不是一道選擇題。妥善預防和處置野生動物傷人毀物事件,找到野生動物保護與獵捕的平衡點,是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必答題。唯有智慧與耐心并舉,方能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治理野生動物泛濫,要在野生動物出沒和可能出現的地方,部署開展科學保護措施,依法獵捕工作也不失為一項有效舉措。目前,不少地方已經開展防控野豬致害綜合試點,邁出了治理野生動物泛濫的實質一步。未來還需要有關部門加強頂層設計,健全完善機制,動態調整野生動物保護名錄,建立健全野生動物監測和預警系統,做好預防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此外,針對野生動物致害給群眾造成的損失,相關賠償問題也應納入有關部門的考量。要探索制定相對統一的補償政策,根據野生動物致害情況的輕重緩急進行分級,確定賠償金額。
野生動物頻繁“肇事”,防治要跟得上。相信,通過科學規劃、專業獵捕、資源化利用和村鎮協作,必能找到一條既保障生態平衡,又確保人類安全的長效之路。
編輯:秦黛新